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
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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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羊法院连续受理7件“住改商”案件
发布时间
2009-11-11 14:20:02
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,青羊法院连续受理的7件“住改商”案件,原告均请求判决被告恢复商品房的住宅性质。该类纠纷涉及邻里关系,多数都是通过物管企业、当地社区协调未果,而起诉至法院,矛盾形成时间较长,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化,青羊法院将审慎地依法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,尽量运用“大调解”机制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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