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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羊法院立案调解中心受理全省首例乙肝病毒携带者状告省、市疾控中心要求办理健康证的行政诉讼纠纷
  发布时间 2009-11-11 14:22:21

    近日,乙肝病毒携带者王铁林向青羊法院起诉,分别状告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,要求两中心为其办理食品行业类健康证。王铁林称,其向省、市疾控中心申请办理从事食品行业类健康证,交纳体检费并进行了体检,体检结果为“乙肝表面抗原、乙肝核心抗体、乙肝e抗原”均为阳性,省、市疾控中心以此为由拒绝向其发放健康证。王铁林认为《食品安全法》及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已对具体条款进行了修改,即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,已经不包括乙肝病毒携带者。因成都市相关食品安全条例和细则没有修改,王铁林认为省、市疾控中心所依据的条例、细则与现行法律相冲突,其拒绝办理健康证的行为违法,侵犯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平等就业权。
    青羊法院在立案审查期间积极与省、市疾控中心取得联系,了解到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修改后,国家卫生部门相应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,导致省、市疾控中心暂不能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健康证。因类似情形较为普遍,可能会诱发大量诉讼,省、市疾控中心对此也非常重视,正积极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汇报。在了解清楚纠纷的背景情况后,该院立案庭与行政庭经认真商讨后,认为本案纠纷有协调处理的基础,在征得王铁林的同意后,由法院立案调解中心与行政庭在立案前对双方进行协调处理。目前,该纠纷正在协调处理中。